王蛇

哈尔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发布时间:2022/12/23 17:15:00   

年2月至6月间,被告人张某甲明知孔庆春(另案处理)、罗某(已判决)出售的蛇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仍予以收购,共非法收购野生乌梢蛇条、野生蝮蛇(短尾蝮)10条、野生赤链蛇10条、野生大王蛇(王锦蛇)1条。经鉴定,乌梢蛇、短尾蝮、赤链蛇、王锦蛇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哈尔滨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杨昌盛律师

1、年2月1日,被告人张某甲非法收购孔庆春非法狩猎的野生乌梢蛇条。

2、年5、6月,被告人张某甲先后2次非法收购罗某非法狩猎的野生乌梢蛇10条、野生蝮蛇10条、野生赤链蛇10条、野生大王蛇1条。

年6月16日,被告人张某甲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当日,句容市森林警察大队在被告人家中将蛇全部予以扣押并放生。

对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张某甲的供述和辩解;证人孔庆春、罗某、张某乙、张某丙、潘某等人的证言;书证户籍信息、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抓获经过、扣押清单、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手写账单等;物证鉴定意见;辨认笔录、搜查笔录、清点记录、现场勘查、检测笔录及相关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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