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蛇

警示两男子来肇庆捕鸟,结果全部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3/6/4 16:19:35   
                            

肇庆人注意了

画眉、鹩哥等鸟类被列入保护动物

可不能随意抓!

非法猎捕画眉鸟,刑拘!

近日,

两男子因猎捕画眉鸟

被肇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月2日凌晨,怀集县公安局大岗派出所在开展“五一”期间安保夜查行动中,发现某旅店2名住客杨某坤(35岁)、罗某国(29岁,2人均是贵州省贵定县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民警对房间进行检查发现了捕鸟工具,分析二人有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的可疑,民警立即对二人驾乘的车辆进行检查,在车上搜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4只及一批捕鸟器材,随即传唤二人对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图源:平安怀集

经怀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嫌疑人杨某坤、罗某国进行审讯和进一步侦查。警方初步查明,杨某坤、罗某国两人在5月1日,到怀集县蓝钟镇大田村金鸡山场,利用捕鸟工具诱捕画眉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

图源:平安怀集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坤、罗某国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犯罪嫌疑人杨某坤、罗某国因捕捉画眉,被警方抓捕。通讯员供图

注意!

这些野生动物不能随意笼养!

画眉鸟是我国传统的笼鸟,

由于被大量捕获,

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自年2月1日起施行)

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画眉

2月1日,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在保留原有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种(类)野生动物。

在新版《名录》中有很多常见的

笼养观赏鸟和蛇类等

升级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其中包括有数千年养殖观赏历史的

靛颏、百灵、画眉、绣眼等

“四大笼养鸟”,

具体如下:

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黄胸鹀(禾花雀)。

△禾花雀

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水雉、鹩哥、画眉、红嘴相思鸟、银耳相思鸟、栗喉峰虎、蓝喉蜂虎、歌百灵、蒙古百灵、云雀(叫天)、褐头朱雀、北朱雀(麻料)、红交嘴雀(交嘴)、震旦鸦雀、红胁绣眼鸟(粉眼儿)、黑喉噪鹛、棕噪鹛、红喉歌鸲(红靛颏)、蓝喉歌鸲(蓝靛颏)、新疆歌鸲等物种。

△鹩哥

常见的蛇类升级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眼镜王蛇、黑网乌梢蛇、尖喙蛇、三索蛇等。

上述野生动物,

无论是野外种群,

还是人工繁育种群,

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新版名录自年2月1日起实施,这些常见的笼养鸟和蛇类晋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需要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才可以经营利用。

新版名录实施前已经取得合法开展人工繁育行政许可,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继续利用、饲养上述野生动物的,将涉嫌违法行为。

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根据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都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予以处理。

保护野生鸟类就是保护生态环境,

非法狩猎的行为

不仅伤害野生动物

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让我们一起,

从爱护身边的野生动物做起,

保护生态环境,尊重自然!

原标题:《警示!两男子来肇庆捕鸟,结果全部被刑拘!》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yy/4831.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