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蛇

以案释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严惩澎湃在

发布时间:2023/5/2 16:56:06   
                            

还在为寻求刺激打鸟吗?

还在为满足味蕾吃野味吗?

还在为谋取私利贩卖野生动物吗?

中院君告诉你

这都是在犯法!

65环境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清远法院通过发布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典型案例,提醒社会大众保护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案例

1

因嘴馋用野生动物泡酒,获刑!

草鸮

小鸦鹃

基本案情

李某玲于年1月和年12月分别在英德两地购买11种野生动物,其中将草鸮和小鸦鹃、滑鼠蛇、眼镜王蛇等带回家中泡酒;将灰胸竹鸡、雉鸡、华南兔带回家中冰箱冷藏。年2月,民警在李某玲家中查获上述野生动物死体。

经查,草鸮和小鸦鹃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舟山眼镜蛇、眼镜王蛇、滑鼠蛇均被列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20条蛇类均被列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当中。

审理结果

英德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玲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典型意义

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收购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无论是用于自己食用还是再次出售,都将构成犯罪并将受到刑事处罚。

案例

2

私自圈养野生动物,法律SayNo

猕猴

基本案情

年1月27日下午,欧某在清新某山脚抓获一只猴子回家喂养,不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市林业局鉴定,欧某猎捕的猴子属兽纲、灵长目、猴科,名称:猕猴(学名:Macacamulatta),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年1月30日,猕猴被放归野外。

审理结果

清新法院审理认为,欧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典型意义

非法狩猎、贩卖、饲养野生动物带来的不仅仅是生命健康的隐患,还涉嫌违法犯罪。通过此案审理,有利于提高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

3

非法猎捕及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判刑十年

黑冠鹃隼

领角鸮

基本案情

年10月17日,高某将从佛冈某林地猎捕到的鸟类活体一批,运送到清城区飞来峡某地,出售给摊主谭某、梁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该批鸟类活体中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黑冠鹃隼1只、风头鹃隼2只、褐翅鸦鹃1只、领角鸮6只。

同日,公安民警还在谭某、梁某的摊位上,起获其二人此前收购得来的鸟类活体一批。经鉴定,该批鸟类活体中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有黑冠鹃隼11只、领角鸮19只。

审理结果

清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遂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谭某、梁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分别判处谭某、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典型意义

尽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捕猎、收购国家保护动物,但仍然有人无视法律,贪图利益。通过此案的审理,严重打击和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正确价值观。

案例

4

非法制造枪械捕杀野生动物,不可轻饶

猫头鹰

基本案情

年5月6日下午,潘某驾驶面包车途经连南某商业街,被民警发现车上携带有疑似为枪支的物品,后到潘某家中查获一批自制枪支弹药。

年至年,潘某在家中利用铁锤、锉刀、“打磨机”等工具自制子弹发,改制两支小口径步枪,一支风枪。在此期间,潘某使用自制步枪非法猎杀了1只猫头鹰。经鉴定,该鸟类属于鸟纲隼形目鹰科物种,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后,潘某还使用自制枪支捕杀了2只雉鸡雄鸟、1只鸟纲鹤形目秧鸡科白胸苦恶鸟,以上三只鸟类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审理结果

连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非法制造枪支、子弹,猎捕、杀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鹰科动物,且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已分别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法院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典型意义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野生鸟类,不滥捕、不猎杀,敬畏生命,善待自然,人人有责。

相关链接

近年来,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但受传统“滥食”野味陋习和经济利益驱使,涉野生动物犯罪屡禁不止。年-年4月,全市法院受理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23件,涉案被告人28人,涉案野生动物高达只,且多为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动物。

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清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从严、从快审结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12件,有效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

同时,市中级法院还在疫情期间,通过微视频线上推出法制微讲堂,给全市中小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小知识,以提高学生们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大自然的环保意识。

资料来源:各基层法院

原标题:《以案释法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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