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蛇

上海钓蛇执法背后,做个小生意太难了

发布时间:2023/1/15 6: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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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梳子姐

钓鱼执法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今天咱们来讲一个钓蛇执法的故事。

此事要从年说起,那时候还没有疫情,人们活得非常自由,总之是各种令人怀念的自由。

上海闵行区有一家“潮汕蛇庄”,看这名字就碜得慌,可是有人就好这一口。

5月25日下午,店里来了4位不速之客,据老板葛青松说,他当时没在店里,来人先说是检查消防,又让服务员拿了4包软中华,说是要请领导吃饭,并且带走了3条眼镜蛇和1条王锦蛇,且预订了次日的包房,留电话的人说自己姓吴。

第二天,果然有四个人过来吃饭,在三楼包间里喝了一瓶多的茅台,吃了椒盐大王蛇、凉拌蛇皮、糟卤蛇段和眼镜蛇炖土鸡汤等野味。

吃饭的时候,老板葛青松也在场,并且也知道了对方身份,其中两人为杨浦区下面派出所民警夏某和王某,另两个人是社会人员。

他们谈论的话题还是蛇,由于头一天从这里带走了4条蛇,夏某说吃蛇是灰色行业,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罚款就没事了。

葛青松不服气,他解释说自己卖的蛇是人工驯养繁殖,有合法来源证明。

夏某当时就发火了,直接把葛青松从闵行带到杨浦,当年判了拘役,在杨浦区看守所关了4个半月。

从看守所出来后,葛青松一直不服气,他说自己卖蛇有经营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夏某之所以从杨浦跑到闵行来找自己的麻烦,是因为杨浦区有人贩卖57条野生眼镜蛇被抓,自己受到诬陷才牵扯进来。

就这样他一直不停通过警察督察、市长热线等各种渠道反映问题,诉求也很简单,就是要求夏某把当天吃饭的元餐费结了。

这事拖个整整五年多,上个月宝山区法院裁定,认为民警夏某到葛青松处就餐系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驳回了葛青松的起诉。

当然法院认定的“刑事侦查行为”也不是他们自己编排的,而是夏某及其背后的警方意见。

好嘛,你卖蛇,警察来吃蛇,并且喜滋滋喝了瓶茅台,然后再把人抓到局子里去。

照此推理,情深深意浓浓把人家失足妇女睡了,然后提起裤子就掏手铐,是不是也属于侦查行为?

当然,也有人说不能听葛青松的一面之辞,那天晚上他是不是请客吃饭想让夏某别再罚款,没有实现目的才反咬一口。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那么问题来了,铁面无私的夏警官带着两个社会人员,到人家饭店又吃又喝,酒饱饭足后六亲不认地把人抓走,这是不是有点太不讲武德了?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收完好处还秉公办事,难道就白吃白喝不成?

无论这个案子有多蹊跷,无论背后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可以清晰认定的事实有两点:

第一,5月25日那天夏某调查了葛青松卖蛇问题;

第二,5月26日夏某在蛇庄请朋友喝茅台吃饭没付钱,然后又把葛青松带走治罪。

罪不罪的咱先不讨论,看基本事实都能想象出来夏某怎样一种人,一个刁钻、尖酸、吝啬、刻薄的小市民形象跃然眼前。

你真缺那多块钱吗,没钱就别打肿脸充胖子去喝茅台吃野味。

人要脸,树要皮,电线杆子要水泥。

堂堂一名警员,让人追在屁股后面讨饭钱,自己不嫌丢人吗?

上海不大,也就巴掌点地方,走在街上不觉得害臊么。

就算夏某这种人没脸没皮,派出所领导就视而不见么,这种事闹出去真不够丢人的,不如组织警员捐点钱给夏某把酒钱垫上,以后出门别说是警察,别说是哪个派出所的,真丢不起那人。

夏某这样的人烂成这样了,不说也罢,也说说蛇庄老板葛青松。

他是一个耿直认死理的人,按说为了多块钱,付出五年时间并不值得,可非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不可。

被关了四个多月,正常经营的蛇庄关门了,抓自己的人还白吃白喝一顿时,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啊。

现在葛青松已经提起上诉,咱不知道下一步上海的法院会怎么判,但无论如何吃饭付钱这个理恐怕没有错,就算日本鬼子来了也不能这样。

咱们的警察,总比鬼子汉奸要强些吧。

以葛青松为例,可以看出来做个小生意实在太难了,今天这检查,明天那检查,呼来喝去,连蒙带吓,只挑刺找毛病,不是开单罚款,就是吃拿卡要,从来不告诉你究竟怎么办合法。

这些小微市场主体,除了想办法怎么搞好经营赚钱,还不得不赔着笑脸对付各路瘟神,谁都不是好伺候的,打点不到位除了罚款,甚至做牢进监狱的风险都有。

连上海这样经济发达市场透明的城市都如此不堪,其他地方可想而知。

不由得想起元曲中的那句话: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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